本報訊 “包裝密封完好且度數低于52度的白酒,每名旅客可攜帶6瓶,總量不能超過3000毫升!”在長春站,民警正在向旅客開展安全宣傳。最新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規首次對酒類飲品攜帶進行明確規定。
為進一步提升出行旅客對禁止攜帶、限制攜帶物品的了解和認識,近日,長春鐵路公安處各車站派出所、乘警支隊進站上車開展危險品宣傳活動。在長春站和長春西站,通過搭建危險品宣傳展示臺、懸掛危險品宣傳活動條幅開展宣傳活動,民警通過實物講解讓旅客充分了解新的安檢規定和新增的違禁物品內容,解答旅客疑惑,幫助更多旅客了解最新安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