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女兒才12歲,跟我們家長賭氣留張字條離家出走了,她身上大約有300塊錢,沒帶手機,說要坐火車到想要去的地方,麻煩鐵路警察一定幫我找到孩子……”3月7日傍晚,沈陽鐵路公安處沈陽車站派出所值班室接到一名孩子媽媽的求助電話,孩子媽媽在電話中焦急萬分地向接警民警訴說著,懇求民警幫助她找回女兒。
母女倆相擁而泣。
接到求助后,沈陽車站派出所立即開展聯勤研判機制,一方面獲取離家出走女孩的身份信息和照片,會同相關部門研判其購買的車票車次,另一方面指令執勤三隊民警在人群中尋找。
指令下達到執勤三隊隊長張健手中時,女孩乘坐的高鐵列車還有7分鐘就要開車了。民警王奧琪、秦梓峰、孫世瑜火速趕到高鐵車廂內的準確位置找到了女孩,將女孩勸說下了車并帶著她來到了執勤室,直到此時,民警的心才落了地。后期了解到,女孩買的是到河南鄭州的高鐵票。
孩子媽媽火急火燎地跑到執勤室,母女倆相擁而泣。
“民有所需、警有所用!”“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沈陽車站派出所民警用實際行動踐行初心,全心全意為群眾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