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2月19日19時40分,葫蘆島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三大隊民警巡邏至京哈高速沈陽方向424km處時,發現一輛小型吉普車在沒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停在了應急車道上。民警透過車窗發現,車里只有一人在駕駛位置上躺著,一動不動,民警拍打車窗試圖叫醒卻沒反應。為了防止駕駛人因突發疾病導致昏迷,民警立即撥打了120,同時做好了破窗救援的準備。不久,駕駛人有了反應,在他打開車門的一瞬間,一股濃濃的酒味撲面而來,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駕駛人翟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8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翟某對自己酒后駕車的行為供認不諱。翟某稱,因家庭瑣事,他獨自駕車由天津返回北票,當行至服務區時喝了一瓶二鍋頭。至于將車如何開到葫蘆島、如何停在高速上,自己也記不清了。
公安機關對翟某依法采取了強制措施。
民警對翟某進行酒精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