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月27日晚,撫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屬一大隊教導員任明星帶領副大隊長葛恒言以及大隊民警馬立新、劉楊、劉人銘等人在高山路夜查時,查獲一名兩年4次涉酒駕駛仍不思悔改的“酒駕老手”。
當天19時30分,執勤民警在高山路高爾山公園門口夜查酒駕時,發現一輛銀色捷達車沿高山路由西向東駛來,見有民警在前面查車,該車欲改變行駛軌跡,民警察覺該車存在問題,便立即上前要求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人王某打開車窗時,未見其人,先聞“酒香”。在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王某立刻“變了臉”,神情慌張,眼神躲避,謊稱沒帶證件。
隨后,民警對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2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深入調查中,王某的相關違法信息被調取出來,結果令民警十分驚訝。原來王某已是“酒駕老手”了,根據違法記錄顯示,王某兩年內竟然3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算上此次已經是第4次酒駕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王某的多項違法行為,合并處罰款2600元,并處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