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如何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常態工作中,提升公安系統服務保障作用,讓企業進一步收獲安全感和滿意度?“確保企業正常生產是我們的義務,保障企業安全更是我們的責任。”9月3日,鞍山市公安局鞍鋼分局北部廠區治安派出所民警劉東對記者說。目前,鞍鋼公安分局以實際行動“亮”出了自己的答案。
9月3日一早,劉東又早早地來到了廠區,“我們要協助鞍鋼集團,對需要辦理入廠證的勞務人員進行綜合個人信息比對。”劉東告訴記者,鞍鋼公安分局的重點任務就是為鞍鋼保駕護航,負責各廠區的民警都會始終密切關注企業安全發展動態。由于廠區經常會招聘一些勞務人員,民警每次都會對這些人員的信息進行核對,確保隱患提前排除。就在前不久,劉東在核查勞務人員的時候發現了一名有“前科”人員。“勞務人員比較多,有的時候我們真的不能把情況都了解得十分清楚,多虧了劉警官。”廠區保衛部門一名負責人說。
據了解,鞍鋼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會針對當前發案規律及特點,向企業提供相應預警及防范措施,以此提高企業自身防范水平。企業提前做好防范,也能極大地提高企業人員管控力度,降低安全風險。除了需要核查務工人員,加強危爆品的安全管理也是鞍鋼公安分局工作的重點。鞍鋼公安分局經常會組織相關警力,赴鞍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鐵礦、井下鐵礦及弓長嶺附屬有限公司三家企業,實地進行安全檢查,以確保不會發生危險。
目前,鞍鋼公安分局依托“網格化”管理模式,創新深度融合共治,穩步推進警企聯動,廠區內刑事警情、治安警情、侵財警情、矛盾糾紛警情均呈明顯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