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疫情當前,有人不顧勸阻外出走動,有人想安安靜靜陪伴家人卻只能選擇堅守崗位。后者中有救死扶傷的白衣戰士,有各行各業奮戰在一線的工作者,也絕少不了危難之時顯身手的人民警察。
1月24日14時許,在一架由上海飛往沈陽的航班上,一名男性乘客因咳嗽被附近旅客舉報。飛機剛一落地,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沈陽機場分局民警立即配合機場醫療應急部門登機核查。起初,該名旅客拒絕測量體溫。經民警反復勸說,該旅客最終配合測量體溫,體溫顯示正常。經核查,該人無近期疫區旅行記錄,未接觸過疫區人員。
1月27日9時30分,沈陽桃仙國際機場一架航班登機完畢,在準備起飛階段,一名旅客以聽到另一名旅客在電話中說家人被隔離為由,要求航空公司拒絕后者乘機。接警后,沈陽機場公安分局民警立即配合醫務人員對該名旅客劉某進行體溫檢測,該旅客并無發燒、咳嗽等癥狀,經調查核實,確認是一場誤會,從而防止了旅客產生恐慌心理,確保了航班按時起飛。
2月1日12時20分,一名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欲乘坐航班由沈陽飛往無錫。機場工作人員找到該旅客后,其不但不配合工作,而且情緒激動。民警及時到場穩定其情緒,并詢問其出行軌跡。經民警工作,該旅客表示愿意配合。在進行隔離觀察后,該人由沈陽市醫務人員接走。
2月1日19時45分,一名發熱旅客欲乘航班由沈陽飛往烏蘭浩特。該人自述于1月24日與武漢的親屬有接觸,但其親屬并未有新冠肺炎癥狀。經詢問得知,該人于2月1日乘航班由青島飛抵沈陽,欲轉乘航班飛往居于烏蘭浩特的女朋友家。在經過安檢時體溫檢測為37.4℃。發現這一情況后,民警配合醫務人員將該旅客安排在航站樓外急救車上進行隔離觀察,并于當日20時30分將其送至沈陽市相關醫院做進一步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