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醫藥領域反腐敗工作開展以來,海城市人民檢察院堅持監檢銜接配合,通過提前介入方式,以個案為突破點,實現高質效精準打擊區域醫藥領域犯罪“串案”。同時推動認罪認罰制度的貫徹落實,引導犯罪嫌疑人消除抵抗情緒,最終涉案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涉案贓款均被依法追繳。
辦案人:趙延彤
職務:海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我院辦理了被告人米某某等人貪污、受賄案,對其擔任海城市某醫院副院長、器械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套取公款、非法收受醫療器械銷售人員給予的好處費一案依法提起公訴,通過監檢協同配合,共同護航醫療領域安全。
針對該案,我們首先強化監檢協作配合工作,通過提前介入方式深挖犯罪線索。在受邀提前介入案件調查后,先后通過提前閱卷、提供書面介入意見等多種方式,為監察機關在事實認定、行為認定、數額認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法律適用支撐,同時引導調查機關通過由點及面、以案促案等方法擴展調查思路,深挖犯罪背后利益鏈條,對涉嫌醫院、醫藥管理行政機關等多部門犯罪利益鏈條實現精準打擊。
然后,我們加強監檢銜接,提高辦案質效,通過提前介入等方式并舉,引導監察機關在案件偵破的同時,以刑事訴訟證據規格進行嚴格取證,引導調查人員全面、及時、合法地收集固定證據,提升調查取證的合法性、客觀性、有效性,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盡可能降低退補調查的概率,提高辦案質效,取得“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同時我們還推動認罪認罰制度的貫徹落實,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在對犯罪嫌疑人訊問時充分進行法律適用說明,針對認罪認罰制度向犯罪嫌疑人明確釋法說理,引導犯罪嫌疑人消除抵抗情緒,最終涉案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且涉案贓款均被依法追繳。
辦理完此案后,我覺得該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們檢察機關在受邀提前介入案件后,多次與監察機關溝通,堅持監檢協作,通過以案引案深挖鏈條上其他人員的犯罪線索,及時追贓挽損,同時向犯罪嫌疑人釋法說理,積極推動認罪認罰制度落實,真正實現了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