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高清秀
職務:東港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核心提示
境外詐騙犯罪分子往往以“老鄉或朋友”身份讓受害人放下戒備,以能賺“快錢”“大錢”為誘餌,組織人員偷越國境,強迫受害者從事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本案犯罪嫌疑人以為辦案機關無法到境外取證,謊稱自己也是受害人,且不認罪。辦案人員指導偵查機關完善了證據,最終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我曾辦理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以為辦案機關無法掌握其犯罪證據,辯稱自己是受害人。在辦案人指導偵查機關進一步取證后,宋某某低下頭認罪了,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2020年5月,宋某某受境外人員請托介紹人員前去某國從事違法活動。宋某某以境外有“高薪”賭場工作機會為由,邀請其朋友周某某、楊某等五人去境外非法務工。宋某某與境外人員聯系并規劃路線、購買機票、組織接頭、安排出境人員行程。2020年5月28日,周某某等五人從東港出發經丹東、沈陽到達云南邊境,與境外人員接頭后,通過走山路、坐小船等方式偷越至境外,被送到電信網絡詐騙窩點,被迫參與詐騙活動。
2024年,公安機關根據相關線索,將宋某某抓獲。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后,我幾次到看守所提審宋某某,宋某某辯解其不知道介紹人員去國外是非法務工,自己也是被害者受人欺騙。當時,偵查機關雖然無法向境外涉案人員取證,但被宋某某欺騙至某國的五人已有三人安全回國。于是,我要求公安機關對其三人被宋某某欺騙經過等進行詳細取證。之后,我向宋某某羅列部分證據證實其涉嫌犯罪,宋某某終于不再狡辯,表示想要認罪認罰獲得從寬處理,并以自己不懂法為借口想要法院從輕量刑。我考慮到宋某某對其朋友、鄰居甚至剛過20歲的表弟下手,且五人中另外兩人至今杳無音訊,行為惡劣,造成后果嚴重,故向其充分釋法說理,表明不懂法不代表可以免除法律責任。最終,宋某某認可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采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
東港市人民檢察院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切實強化法律監督,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對偷渡類犯罪案件開展“全鏈條”打擊,要求辦案人員正確適用法律、準確懲治犯罪,做到不枉不縱,以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辦案彰顯法律的威懾力和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