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山區,有的土地糾紛調解十分不易,更何況涉及到墳塋地和樹木的糾紛,本糾紛的辦案人接管案件后,決定與公安派出所聯合辦案,在風俗和法律上尋求平衡點,使當事雙方握手言和,化解了糾紛,讓“矛盾不出村”。
辦案人:李玉琳
職務:寬甸滿族自治縣司法局雙山子司法所所長
雙山子鎮近日通過“兩所聯動”機制成功化解一起鄰里糾紛。該鎮村民于大媽與紀大叔因墳塋地權屬及樹木歸屬問題產生矛盾,我和派出所民警通過實地勘查、情理交融的調解方式,促使雙方簽署和解協議。
老于家的家族墳塋地在紀大叔家的土地范圍內,這片墳塋已有百年歷史,承載著于大媽家族的情感與記憶。紀大叔的土地原本是蘋果園,近年來隨著市場需求變化,紀大叔將其改種中藥材。在種植中藥材的過程中,由于耕種活動及墳地邊界界定的模糊,于家的墳塋地范圍逐漸被壓縮,面積越來越小。不僅如此,紀大叔還以墳塋周邊的三棵樹妨礙其藥材種植為由,未經于大媽同意便擅自砍伐。于大媽發現墳塋地被占、樹木被砍后,情緒激動,立刻找到紀大叔理論,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矛盾迅速激化。
我知道這件事后,心想若不及時解決,極有可能引發更大的沖突,影響鄰里關系和鄉村的和諧氛圍。我立即找到派出所,迅速啟動“兩所聯動”調解機制。我和民警到達現場,分別與于大媽和紀大叔進行溝通交流,安撫他們的情緒,避免矛盾進一步升級。在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后,我深知這起糾紛既涉及土地使用的現實問題,又關乎民俗情感,必須謹慎處理。
我查閱了相關土地資料,走訪了周邊鄰里,了解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邊界劃分依據。隨后,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調解過程中,紀大叔堅稱自己是為了正常種植藥材,且認為墳塋地占用了過多土地影響其收益,砍樹也是無奈之舉;而于大媽則強調墳塋的重要性,認為紀大叔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家族權益,要求紀大叔恢復墳塋地原狀并賠償樹木損失。雙方各執己見,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秉持公平公正、尊重歷史和民俗的原則,我們一方面向紀大叔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指出其未經允許砍伐樹木和侵占他人墳塋地的行為是錯誤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另一方面也向于大媽說明紀大叔種植藥材的實際困難,希望雙方能夠互相理解、協商解決。經過我和民警耐心細致地勸說和多次溝通協調,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紀大叔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于大媽賠禮道歉,并賠償于大媽500元作為樹木損失和墳塋地被侵占的補償;于大媽也表示不再追究其他責任,雙方握手言和。
及時介入、耐心調解,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促進了鄰里關系的和諧,為鄉村振興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