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現在開庭!”伴隨法槌敲響的聲音,在世界環境日當天,沈陽市渾南區人民法院將環資審判工作與普法宣傳相互融合,以司法之力守護綠水青山。
該案原告為遼中區某線纜生產企業,該企業在園區內占用農耕土地建造了一處面積約200平方米的大棚倉房及配套彩鋼房。2024年7月,沈陽市自然資源局遼中分局將此作為涉嫌違反城鄉規劃問題線索移交至沈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遼中區執法分局,遼中區執法分局認為該企業的行為涉嫌違反《城鄉規劃法》,因此作出處罰決定。該線纜生產企業認為該局沒有作出案涉行政處罰的職權,遂將其訴至法院。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就案件爭議焦點展開質證辯論。庭審結束后,為充分發揮巡回審判的教育指導意義,案件主審法官王蓓為參與旁聽的遼中區執法分局的工作人員現場普法,引導督促執法人員規范執法、合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