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3月初,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正式實施,明確提出土地出讓或劃撥考古前置、“加強文物價值闡釋與傳播”等要求,如何以法律監督手段守護文明根脈,讓文化遺產在新時代煥發生機?近日,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邀請全國人大代表王艾竹,聯合鄉鎮干部深入省級文保單位太子城山城遺址所在地,開展專題普法宣傳與保護“回頭看”,以法治力量守護文化遺產傳承。
位于下夾河鄉的太子城山城是漢唐時期就存在的堡壘式防御工事典型代表,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保護現狀牽動人心。檢察干警、全國人大代表和鄉鎮干部經實地核查發現,遺址保護標識清晰,圍欄設施完善,周邊農耕活動與文物保護實現良性互動。
“現在,太子城山城遺址被圍欄保護起來了,還立了標識牌,大家都知道得好好保護它。”正在春耕的村民指著圍欄說道。
在位于遺址腳下的雙河村文化長廊,檢察官結合辦理的“太子城山城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向村民解讀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通過以案釋法,闡明破壞文物的法律后果,號召村民爭當“文明守護者”。王艾竹動情地表示:“遺址是文明的活化石,保護文物就是守護民族根脈。”活動現場發放普法手冊200余份,切實增強群眾文物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