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院幫我要回了保證金,實實在在幫我了卻了一樁心事,我一定遵守社區矯正規定,不再出現違法亂紀的情況,今后做個守法的公民。”近日,黃某在給鳳城市人民檢察院的感謝信中寫道。
3月初,鳳城市檢察院在開展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專項工作中,將司法局社區矯正數據與公安局交通出行數據進行“碰撞篩查”,發現了一條社區矯正對象黃某的異常行程軌跡。經進一步核實,黃某承認了無假外出的事實,違反了社區矯正規定。
鳳城市檢察院立即啟動監督程序,向鳳城市司法局制發法律文書,并聯合該局對黃某開展訓誡教育。在訓誡教育現場,黃某誠懇認錯。訓誡完畢后,檢察官觀察到黃某欲言又止的異樣,經過詳細詢問得知,黃某一年前案發時曾向江蘇省某公安機關繳納了2000元的取保候審保證金,判決生效后仍未予退還。在過去的半年時間里,黃某多次通過微信、電話聯系當地原承辦民警,但始終未獲回應,陷入求助無門的境地。
了解到這一情況后,檢察官立即于當日跨省聯系原承辦檢察院,對接承辦人,并通過其聯系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溝通協調。在兩地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僅7個工作日便完成了黃某保證金退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