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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網絡交友遇上“完美戀人”,你以為遇到了真愛,殊不知可能正踏入精心設計的詐騙陷阱。近日,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網絡詐騙案,揭開了以“婚戀”為名的犯罪套路。檢察官帶您看清真相,守護財產安全!
辦案人:于珂立
職務: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五級檢察官助理
2022年9月,被告人孟某某通過某App結識被害人,在獲取信任后互加微信。為營造“優質對象”人設,孟某某盜用他人身份信息編造虛假背景,在持續數月的聊天中,逐步與被害人確立“戀愛關系”,并多次承諾結婚以獲取信任。
此后,孟某某以“除煞氣換婚房”“父母突發重病”“節日儀式紅包”等為由索要錢財,甚至虛構日常消費需求,共計騙取被害人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3.7萬余元。直至案發,被害人才驚覺這位“未婚夫”竟是盜用他人身份的詐騙分子。
經我院審查認定,孟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我院在嚴格審查證據鏈、核實資金流向的基礎上,依法對孟某某提起公訴。
在這起案件中,詐騙者利用被害人渴望婚姻家庭的心理,通過“放長線釣大魚”的套路實施犯罪,他們的手段其實是具有典型性的。比如身份偽裝,盜用他人信息打造虛假人設。或者是情感操控,以結婚承諾建立信任關系。又或許是話術升級,從“應急借款”到日常索要形成持續性詐騙。
所以借此案要提醒大家,網絡交友一定牢記“四要四不要”:要核實身份,通過視頻驗證、實地見面等多渠道確認對方信息;要保護隱私,不透露身份證號、銀行卡等敏感信息;要保留證據,完整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電子證據;要及時報警,發現異常立即終止聯系并向公安機關報案。不要輕信承諾,警惕短期內確定關系、承諾結婚等“情感速成”行為;不要代為操作:拒絕幫助處理“賬戶異常”“投資理財”等可疑請求;不要金錢往來,對借款、代付等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刪除記錄:任何聊天內容都可能成為維權關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