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法官,沒想到提供線索的當天就能拿到錢,這么久的案子終于有了結果,真感謝你們!”日前,申請人張某終于拿到了屬于他的3500元運費款,一起跨越10多年的陳年積案成功執結。
2010年11月,趙某雇傭張某運輸砂石料,約定運費6500元,但趙某僅支付了3000元。張某于2014年將趙某起訴至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法院判決趙某給付余款,趙某始終未履行付款義務。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趙某的戶籍地、工作地等處查找,但因趙某在外務工,無固定居所,又因為當時的網絡查控技術有限,案件一時未能執行到位。
今年2月25日,張某向法院提供線索,被執行人趙某在寬甸某商場購物。執行局聞訊第一時間組織干警驅車趕往現場,開展聯合布控。執行現場,一名法警看守商場大樓出入口,其他干警逐樓層進行搜索。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在一處樓梯的拐角處找到了藏匿的趙某。執行干警隨即向趙某說明情況,并闡述規避執行的法律后果。面對強大的執行震懾,趙某當場支付張某剩余運費款3500元,這筆欠了10多年的運費款終于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