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檢察工作適應新時代發展新需求的必然選擇。在一起盜竊國家電力案件中,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對嫌疑人進行充分釋法說理,辦案后還向電力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進一步加大電力安全的監管力度,將辦案與長效治理相結合,護航本地區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辦案人:趙延彤
職務:海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近期,我院辦理了一起盜竊國家電力的案件,經遼寧省供電系統監測發現本地區某位置有大幅用電異常情況,將線索轉交給海城市供電公司,海城市供電公司現場排查發現某變壓器私自連接了一條電線,順著線路排查發現了犯罪嫌疑人鮑某某承租的房子內有34臺礦機正在供電運行。經現場排查和線損系統查詢,累計被竊電45天,被盜竊電量損失8萬余元。
在犯罪嫌疑人鮑某某拒不認罪,關鍵證人涉嫌虛假作證的情況下,我們通過審查案件,快速梳理了基本案情,找準案件分歧影響定罪的關鍵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了引導偵查的提綱,快速引導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取證,通過偵查將嫌疑人鮑某某預謀實施盜取電力的租賃房屋過程、非法安裝電線、購買礦機、盜取電力的細節等證據全部收集到位,支撐整個案件事實的脈絡環節變得連貫清晰,使得該案的證據情況由相互矛盾,到證據確實充分,據以定罪的關鍵證據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的轉變。通過及時與公安機關溝通引導,將定案所需的關鍵證據及時補證到位,對于一個證據相互矛盾、事實不清的審查逮捕案件來說,做到了在較短時間內捕捉關鍵證據,依法批準逮捕的處理,實現了準確打擊犯罪。
然后,在作出批準逮捕的同時,要求公安機關繼續補充偵查,引導公安機關對嫌疑人進行充分的釋法說理,說明認罪認罰的法律政策,引導公安機關消除嫌疑人的抵抗情緒,積極推進追贓挽損工作。目前,該案嫌疑人表示認罪認罰,涉案贓款均已依法追繳。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我們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的原則,以本案為切入點,會同本地電力部門、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召開座談會,討論如何護航電力安全并提出有力對策,向電力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進一步加大電力安全的監管力度,定期對電力系統和重點對存在較大用電的企業進行安全隱患的檢查,規范其安全用電。
我們通過辦理該案,深入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八號檢察建議”,快速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積極發揮監督職責,積極提升電力部門發現違法犯罪的意識和能力,使得電力部門成為防范本地區發生電力事故的重要力量,進而形成社會大眾積極參與防范電力犯罪,融入社會治理的新局面。通過聯合電力部門和安監、市場監督等部門加強監管,完善電力行業管理機制,將辦案與長效治理相結合,護航本地區經濟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