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秉承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效能,丹東市生態環境局東港分局積極推進“伴隨執法”和“政策官”工作制度落實,開啟執法檢查+服務新模式。
在執法行動前,東港分局會主動告知被檢企業“政策官”,同時邀請被檢企業包保領導干部,會同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伴隨執法”。通過組織多場政策法規宣講會和現場座談會,在進企檢查的過程中加強與企業“政策官”的銜接溝通,宣講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企業對政策法規的理解能力,明確“政策官”的職責和權限,使政策法規能夠精準、高效地傳達給企業,為企業提供“一企一策”全方位、全周期服務。
截至目前,東港分局已開展“伴隨式”行政執法檢查活動29場次,組織政策法規宣講會10場次,收集企業“政策官”和包保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2份,惠及當事人和市場主體29人(個),同時極大提升了行政執法隊伍的素質能力和業務技能,有力促進了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