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月4日,沈陽市消費者協會發布兒童自行車比較試驗結果分析報告,測試結果顯示,近三成兒童自行車樣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主要問題體現在車把、鏈罩和說明書上。
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沈陽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各大商場、專賣店、玩具城和批發市場等實體店及電商平臺分別隨機購買,共25個樣品。其中,從商場、童車專賣店、玩具城、運動商店、批發市場等實體店購買了20個樣品,從電商平臺購買了5個樣品。價格在1000元以上的高檔商品2個;500-1000元的中高檔商品5個;200-500元的中低檔商品16個;200元以下的低檔商品2個。其中,1個中高檔樣品、5個中檔樣品、2個低檔樣品均不符合國家標準。樣品涉及天津、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省市企業生產的兒童自行車商品,基本涵蓋了沈陽市市場上銷售的大部分兒童自行車品牌。
8個不合格樣品中有4個的主要不合格項目是車把。如標稱生產廠家為慈溪市健兒兒童用品廠、商標為“健兒”的一個樣品。
2個兒童自行車樣品的主要不合格項目是鏈罩。如標稱生產廠家為邢臺市嘉琪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商標為“嘉琪”的一個樣品。鏈罩不合格,兒童騎車時若不慎將褲子、裙子甚至腳踝陷入鏈輪或鏈條和鏈輪嚙合部位,很容易摔倒。
在網絡平臺上購買的,標稱生產廠家為河北以琳車業有限公司、商標為“安怡寶貝”的一款兒童自行車樣品,鏈罩和車把均不符合國家標準。
標稱生產廠家為平鄉縣巨鑫兒童玩具有限公司、商標為“神舟鳥”的一個兒童自行車樣品,說明書內容不全,只有裝配步驟。
據了解,兒童自行車產品必須通過3C認證才能出廠銷售,本次比較試驗發現有6個兒童自行車樣品未標注3C認證標志。
■消費警示
選購放心童車要牢記“三注意”
注意一:要查看兒童自行車標志和說明書。標準要求每輛兒童自行車上應醒目而持久地標出執行標準號、制造商或經銷商的名稱或商標、生產廠的兒童自行車序列號或型號信息。說明書上應有產品名稱、產品型號、年齡范圍、制造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使用安裝方法以及制造商需做說明的其他事項。還要檢查產品是否標有3C認證標志。
注意二:購買前要觀察油漆是否光滑、鮮艷有光澤,電鍍部位是否光亮平整,車身、車把、坐墊是否完整無損;全車各部位是否存在銳利邊緣或突出物等容易觸傷的隱患;各部位連接處是否牢固,有無松散和虛焊現象;各轉動和活動部位是否靈活,有無卡死和受阻現象;護欄、護腳、護輪和其他起保護作用的部件是否堅實牢靠;坐墊設置是否舒適可靠,車閘是否靈活有效。
注意三:要檢查兒童自行車機械安全性能。兒童自行車最大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560mm,必須要有兩個獨立的制動系統,一個制動前輪,一個制動后輪,還應裝有一個盤鏈罩或其他防護裝置;對于鞍座最大高度小于560mm的,應至少裝有一個制動系統,且應裝有全鏈罩,鏈罩必須完全遮住鏈條、鏈輪和飛輪的外表面及其邊沿部分,還要遮住鏈輪、鏈條和鏈輪嚙合部位的內側;檢查閘把與車把間距離是否過大,成人單手握力應不能擰動或拔脫;在正常騎行狀態下應按照說明書要求加裝平衡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