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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公司一片狼藉,執行法官卻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通過在“垃圾”里翻找,終于找到了一個線索。此時被執行人表示自己不是要逃避債務,而是自己一批貨物馬上就交貨了,只要拿到貨款就能還錢。在這種情況下,執行法官當起了中間人。
辦案人:于學偉
職務: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
還記得去執行的場面——打開辦公室的門,一片狼藉,大部分物品都被搬走了,剩下些“缺胳膊少腿”的辦公桌椅東倒西歪。看著眼前的場景,我覺得這次可能又要白跑一趟了。
“于法官你看看,他們人都跑了,我著急用錢呢,這可怎么辦呀?”當事人的聲音幾近哽咽。
我輕聲安撫當事人情緒:“你先別著急,這么大的房間,說不準還留下了什么線索呢,咱再找找。”
怎么找?我只能在被執行人丟下的“垃圾”里翻找,不能放過每一張帶字的紙。看過的放一堆,沒看的再整理一堆,我就這么一張張看著,終于在抽屜里翻出了一張快遞發貨單,是近期發的,并且收件人也在本地。
也許這是一個有價值的線索,第二天一早,我就前往快遞單上的收貨地址走訪。令人喜出望外的是,快遞收貨方是被執行人的客戶,現在仍然與之有業務往來。經過溝通獲知了被執行人的現經營地址,囑咐收貨方不要走漏消息后,我立即出發前往新地址。
“老板沒在,我是新來的,不太清楚這個情況。”到達公司后,不僅公司牌匾上的名稱不一致,連公司職員也說這不是某某公司,到底哪里出了問題?難道信息有誤?但是生產的產品確實是同一種。
我有意地放慢了往外走的腳步,四下環顧,路過財務室時我眼前一亮,桌上的賬本封面上赫然寫著“某某公司”,這不就是以前公司的名字嗎!
我立即聯系同事出具相關手續,將在現場發現的大量貨品查封、扣押,用于后續拍賣。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聽說貨物被扣押,焦急地打來電話:“我不是要逃避債務,實在是廠子現在太困難了,才不得已換了這個房租更便宜的地方繼續經營,這批貨物是出口訂單,要是不能按期交貨,要支付巨額違約金,廠子就只能倒閉了。我讓財務把合同拿給你,我句句屬實。我想盡快交貨,拿到貨款,馬上就支付欠款。”
我拿著合同仔細看著上面的條款,確實交貨日期馬上就到了。
于是我對被執行人說:“我也希望企業能正常運行,但是申請執行人的權益也需要保證,我可以去勸他等一等,咱這是不是有其他財產作保證?也得讓人等得放心。”
與被執行人溝通過后達成了初步方案,我將這一情況告知給申請執行人:“查封貨物逼停他的廠子,他更還不上錢,不如給他一個‘回血’的機會,我做個中間人,給你們調和調和,讓對方用其他財產擔保,爭取你們雙方利益最大化。”
申請執行人一聽,馬上說:“于法官當中間人,那我放心。”他的信任讓我心頭一暖,隨后我又多次組織雙方商討還款事宜,最終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對這筆債務進行了個人擔保,申請執行人放棄了查封貨品。
數日后,這批出口訂單順利交貨,拿到回款后,被執行人主動支付了所有案款,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得到了實現,被執行人也緩過一口氣,企業得以繼續經營,執行效果實現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