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是鄰居,因一家的狗咬死了另一家的雞,而這家人又打死了那家的狗,鄰居兩家鬧得“雞犬不寧”。葫蘆島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衛局孫家沿海派出所民警上門調解,將一起因雞犬引起的糾紛化干戈為玉帛。
辦案人:劉偉濤
職務:葫蘆島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衛局孫家沿海派出所民警
大多數時候,我們說雞飛狗跳、雞犬不寧是一種形容,不過前幾天我們處理的一個案子,卻真是由雞和狗引發的“雞犬不寧”矛盾。別看是小矛盾,處理不好,極容易使矛盾升級。
8月5日10時許,我所接到轄區居民曹女士報警,稱有人把她家的狗打死了。接到報警后,我們立即出警,到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還在爭執,情緒都十分激動。
為防止爭執中矛盾升級,我們把雙方分離并帶回所內分別聽取他們各自訴求。經了解,8月3日,曹女士家中的狗沒有拴繩跑了出去,將隔壁鄰居楊先生家中的5只雞崽給咬死了。看到這一幕,楊先生自然很生氣,連追帶打,就把曹女士家的狗給打死了。曹女士看到了這一幕,也是氣不打一處來,雙方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更因為責任和賠償問題鬧得不可開交。村委會得知此事進行了初次調解,但由于雙方互不讓步,3天的時間,事情仍沒有得到解決。
“我家狗咬死了他家雞,我可以賠錢,至于把我家狗打死么?他必須賠我狗錢!”曹女士很是生氣。楊先生則解釋,村里野狗多,自己打的時候也不知道是曹女士家的狗。況且是她自己沒有拴住狗,還咬死了自家的雞,所以拒絕賠償狗錢。
雙方各執己見,甚至一度發展到劍拔弩張的地步。我們深知,若不能化解好這次的矛盾糾紛,會嚴重影響鄰里關系,日后可能會引發更多的矛盾。于是,我們組織了一場調解會。調解中我們就對雙方責任進行了明確劃分。我們首先對楊先生的粗暴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行為的違法性。同時也告知曹女士,沒有盡到動物飼養人的看管義務,有責任在先。兩家情緒緩和下來,我們繼續以鄰居的情分切入,進一步調解。
3個小時后,經過我們情、法、理的開導調解,楊先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曹女士賠禮道歉。把5只雞崽的損失折抵后,楊先生支付了曹女士賠償金600元。曹女士也表示自己確實沒看管住自家的狗,給周圍鄰里生活造成了不便,對此感到抱歉,并對楊先生打狗的行為予以諒解,愿意接受賠償,并保證今后養狗一定會盡到看管責任。隨后二人冰釋前嫌、握手言和,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按手印。
這場糾紛以和解的方式落下帷幕,鄰里又恢復了往日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