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
為踐行復議為民的宗旨,今年初以來,我們不斷優化復議工作方式方法,積極探索“行政復議+人民調解”模式,將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相結合,發揮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相互銜接、互為補充的綜合調解優勢,全力打造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行政復議大調解平臺。
——撫順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立重
·成效·
今年上半年,撫順市本級累計接待行政復議來電來訪咨詢698次,接收行政復議申請171件,立案受理158件,同比增長3倍。調解(和解)結案占結案總數37.4%,同比提高近10個百分點。
調解現場
今年2月,撫順市司法局結合工作實際,在全省率先出臺《撫順市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將調解和解工作貫穿于行政復議全過程,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從而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工作規則》共22條,明確規定了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工作的主體、方式、責任等內容,注重疏通堵點、攻克難點,力求柔性化解行政爭議,不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依法、科學開展相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撫順市司法局運用“行政復議+人民調解”模式,成功調解了一起有關行政處罰的復議案件,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各方當事人一致點贊。
據悉,該案系一起因互毆事件引起的行政處罰案。申請人張某等三人對處罰決定有疑問,到撫順市司法局行政復議立案科對某區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立案窗口工作人員在向申請人了解事件經過后發現,張某等三人在酒館內與丁某發生口角并互毆,引發本起行政爭議的主要原因是傷害后產生的賠償問題。考慮到傷害賠償屬于民事范疇,本案可適用人民調解。工作人員受理復議申請并告知申請人有申請調解的權利,后經申請人同意將該案依法導入人民調解程序。同時,行政復議立案科辦案人員跟蹤關注案件調解進展情況。經市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中心辦案人員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協調,最終雙方當事人就賠償的數額、方式等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并履行了協議,某區行政機關也作出了治安調解協議書并撤銷了涉案《行政處罰決定書》,張某等三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上述案例是撫順市司法局運用“行政復議+人民調解”機制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一個縮影,既體現了復議機關為民利民的法治溫度和情懷,也是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體現。
王立重表示,撫順市司法局將繼續秉承“復議為民”的理念,持續發揮調解在行政復議案件辦理中的優勢,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真正從源頭化解行政爭議,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行政復議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溫度”,實現以行政復議的調解和解來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