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判決下了9年,可欠款依舊沒有到手。檢察官在受理案件后,短短1個月便結束了這個困擾了阿蘭(化名)長達9年的民事難題,在公平與正義、法理與人情之間打造新時代“檢護民生”品牌,以檢察“力度”提升民生“溫度”。
辦案人:石綻薇
職務: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二級員額檢察官
“這錢都9年了,我卻1分都沒見到啊。”還記得去年年底,我正要下班時,身著樸素的大姨阿蘭(化名)來到我的辦公室,我為她倒了杯水,聽她對自己的訴求娓娓道來。
原來在2009年,被執行人老李(化名)向阿蘭丈夫借款20萬元并出具借條,后阿蘭丈夫因病去世,2013年因老李始終未償還借款,阿蘭向法院起訴。在獲得法院勝訴判決后,阿蘭申請強制執行,卻長達9年時間未能拿回執行款,無奈向我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小案”關乎“大民生”。每一起小案都事關家庭和諧、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是檢驗檢察干警辦案能力、司法理念、工作作風的試金石,更是踐行檢察為民的生動窗口。在受理該民事執行監督案件后,我通過調取法院執行卷宗,發現本案已經以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終結執行程序。然而在查詢老李的車輛注冊登記信息后,確定其名下確有一臺車輛,本案存在可供執行財產。于是我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共同商討執行案件的處理辦法,為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高效解決執行案件提供可行性方案。
執行監督不是目的,如何推動執行案件的解決才是檢察機關的目標和方向,考慮到申請人年齡、生活等現狀,為更好地滿足其法治需求,我們綜合施策能動履職,用心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更體現“檢護民生”的初心。今年1月,我們以“圓桌會議”形式組織當事雙方共同研討解決方案,為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高效解決執行案件,我們就老李名下車輛共同商討執行措施,法院最終決定對案涉車輛進行查封并交付至申請執行人。阿蘭和老李也在法院執行局達成和解。
“以前總是愛拖,是我太糊涂了?!崩侠顬殚L時間未履行執行款道歉并表示將積極配合法院執行,長達9年未能執行的案件得以“一朝破局”。
前幾天,阿蘭來到我的辦公室,手里拿著一面寫著“公正司法?勤勉盡責?剛正不阿?執法如山”的錦旗,我知道這不僅僅是對我個人的認可,更是對我們依托沈陽市首創民事行政一體履職工作室,積極探索心貼心“調解+和解+化解”工作模式,以“益心促和解?民行檢察為人民”的工作思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認可,人民對我們的工作表示肯定,我為此充滿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