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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體落實“檢護民生”“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中,葫蘆島檢察官在收到公益訴訟線索后,加強養老服務案件檢察監督,督促相關行政機關發放拖欠的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幫助養老機構穩定運營,助力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辦案人:劉思琦
職務: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四級檢察官
今年5月,我收到公益訴訟線索,轄區內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運營補貼未及時發放。接到線索后,我和院法警隊第一時間走訪轄區6家養老機構,詳細了解運營補貼發放情況。
經走訪了解到,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運營補貼應于2023年發放完畢,但截至今年5月,6家養老機構合計576300元補貼款仍未發放。
該補貼主要用于各養老機構支付每年的取暖費及日常水電費,因補貼未及時發放,一位養老機構負責人對我說:“我們和隔壁的養老機構是一個負責人,現在都是虧損運營,每年的取暖費都是先借錢墊付,等補貼下發后再歸還,今年至今還沒有發放,墊付的10多萬元取暖費也仍未結清,今年的水電費也沒足額繳納。”
另外一家養老機構負責人對我說:“去年因為沒有及時繳納取暖費,我們養老院冬季幾次被供暖公司關停閥門、停止供暖,當時養老院內有幾十位老人,為了不讓他們挨凍,我到處溝通協調,到處籌款,嚴重影響了我們養老機構的正常運行。”
“一個社會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為促進公益訴訟為養老、尊老、敬老保駕護航,為助力養老行業平穩運營,在調取補貼發放的文件并對各養老機構負責人制作詢問筆錄后,我對相關單位進行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審查并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及時、足額發放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經院主要領導溝通協調,區政府統一協調,576300元養老機構運營補貼于6月26日全部發放完畢。
運營補貼發放完畢后,我對養老機構進行了回訪,某養老機構負責人稱:“檢察官,太感謝你們了!拖欠了半年的補貼款終于發放了,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幫助我們渡過難關,為養老服務行業的發展提振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