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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灑農藥本是為了防治病蟲害,一旦使用不當,反而會造成危害。今年5月下旬,村民單某在為自家稻田地噴灑除草劑后不久,緊挨著他家稻田地周圍的8家農戶發現自家玉米苗部分枯死,8家農戶一致認為是單某噴灑除草劑造成的。單某認為8家農戶的玉米苗枯死與自己無關。8家農戶將單某起訴至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法官10天內圓滿結案。
辦案人:浦時
職務: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章黨人民法庭三級法官
“本案原告人數較多,雙方矛盾激化嚴重,得盡快解決。”
了解案情后,為了從根本上解決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我第一時間聯系到東洲區司法局章黨(鎮)司法所所長聶建,我們共同到受損玉米地進行現場查看。
本著以調促和的原則,我們決定對糾紛雙方進行調解。
“你們拿不出證據證明是我造成的玉米苗損害,我就不同意賠償。”
“大家的玉米都是一起播種的,種子、農藥、播種天數都是一致的,只要是靠近你家稻田地的玉米苗,就有枯死現象,離得遠的就啥事沒有,就是你給稻田地噴灑除草劑造成的。”
在庭前調解中,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情緒激動,互不相讓。
鑒于雙方態度激烈,在隨后的庭審過程中,我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分別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及釋法說理。
合議庭成員認真向8名原告講解藥害取證方法,并告知若申請鑒定需要專業機構進行實地勘驗,不僅等待時間長,還會大幅增加訴訟成本,且最終能否得出鑒定結論也是未知數。面對單某,我從鄰里鄉情出發,耐心勸解,并對賠償金額提出合理的建議。
“你們的玉米苗枯死,我承認與我給稻田地噴灑除草劑有關,但我肯定不是有意的,純是誤傷,我為以前的態度表示道歉。”
“大家的地都挨著,我們也不可能訛人,我們也不要求賠那么多了,聽法官的,我們各讓一步。”
最終,單某同意為了與各原告友好相處,自愿給付原告邱某200元、解某600元,徐某1000元等合計4100元,8名原告均表示無異議。該起糾紛至此畫上圓滿的句號。
該案從立案到結案不足10天,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最大程度挽回了當事人的損失,防止了矛盾激化,維護村民之間和諧穩定的鄰里關系。
下一步,我將進一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庭所聯動”工作機制,秉持“如我在訴”的意識,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糾紛,全力以赴回應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