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為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案件”,檢察官始終堅持小案不小辦、小案不小看,近日,阜新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成功辦理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案,充分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為被害人追贓挽損,推動矛盾化解、案結事了。
辦案人:馬亮
職務:阜新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今年春節,我迎來了一位特殊的訪客——車某某。他懷著滿心的焦慮和無助走進了我院的12309檢察服務中心。面對他那急切的眼神,我深知,這不僅僅是一個案件,更是一個人的命運和希望。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了,這些年我一直在等,但問題始終沒有解決。”車某某焦急地說。
因被執行人曲某某、王某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車某某的100余萬元債權在法院判決后遲遲得不到執行,給其家庭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此案前后歷經3次終本執行,在長達6年的時間仍無法執行。
經過細致的審查,我發現在民事判決生效后及執行期間,曲某某、王某某賬戶內均有大額資金流入和支出,王某某騙取了車某某的信任,將其被查封的房產解封后變賣,獲得錢款后非法轉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二人均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于是我向公安機關發出立案通知書。公安機關偵查的結果充分印證了我的判斷。辦案中,我向曲某某、王某某告知了拒不執行判決可能導致的后果,詳細說明了如能積極履行給付義務,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經多次耐心細致說服教育并做二人家屬工作,王某某及其家屬同意拿出50萬元履行判決,取得了被害人車某某的諒解;而曲某某無論在審查起訴期間,還是法院審理期間,仍拒絕履行判決。根據寬嚴相濟的政策,最終曲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而王某某認罪認罰,積極履行給付義務,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被依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適用緩刑。
本案中,我充分運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使司法權威得到了維護,努力通過辦案推動了社會矛盾的化解。
車某某對案件的辦理結果非常滿意,這起案件終于得到了圓滿解決。
在處理這起案件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作為檢察官的責任和使命。我不僅要依法辦案,更要用心傾聽每一位當事人的聲音,用法律的溫度去溫暖他們受傷的心靈。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展現了司法為民的堅定信念,讓公平正義生根發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