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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行政機關對某小區數十名業主擅自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進行了行政處罰,小區業主不服處罰決定申請了復議,復議維持后又提起了行政訴訟,判決生效后該小區業主仍未履行義務,某行政機關向營口市鲅魚圈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了維護全體業主利益,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鲅魚圈區人民法院轄區內的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場地的系列案件進行了交叉執行。
辦案人:周晨陽
職務:營口市鲅魚圈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
近日,營口市鲅魚圈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系列涉及小區內業主公共利益的案件。這些案件都是關于小區業主占用公共區域的情況,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了社區環境的和諧穩定。為了深入推進法治化進程,強化執法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鲅魚圈區法院決定對這一系列案件進行重點執行。
我帶領團隊實地走訪了該小區業主,向數十名業主明理釋法,要求其按照相應的處罰決定和判決履行義務。在執行過程中,干警們耐心溝通、解釋,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義務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業主們了解過后紛紛表示認可處罰,并按照判決和裁定的內容履行義務。截至目前,該系列案件已經全部執行完畢。
這起系列案件的成功執行,不僅維護了全體業主的利益,同時也對于擅自占用公共區域內場地的業主有了深刻的教育意義。
近年來,營口地區小區業主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場地的情況時有發生,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擅自占用公共部位、公共空間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物業管理的公共區域內場地是小區業主的共同利益,對于維護全體業主的安全和舒適的居住環境至關重要。
今年以來,營口兩級法院嚴格落實《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推進交叉執行工作的實施方案》,我院在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下,采取交叉執行等多樣方式,維護了司法權威,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鲅魚圈區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執源治理新方法,不斷強化執行工作,充分發揮法院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營造鼓勵自動履行、支持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為持續優化法治環境提供扎實有力的司法服務與保障。我們將繼續努力,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