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地: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趙某學、何某民
記者手記:“碰瓷”這種事,聽到不少,報道的也很多,可像本案這種利用殘疾人代步車“碰瓷”的還是第一次聽說,而且還是高學歷、有組織、有預謀的團伙作案,看完案件經過,不得不感慨,真是套路深呀!
沈陽有12人專門駕駛殘疾人代步車,專盯違法車輛進行“碰瓷”敲詐,先后作案上百起,涉案金額超百萬元。法院經審理,其中兩名案犯已被判刑。
殘疾人代步車頻繁肇事
去年8月12日,警方在處置兩名殘疾人車輛肇事案時,發現案發前一天41歲的何某民和59歲的趙某學也發生過“被撞”事故。民警回訪兩起事故的“肇事”車主并調取現場監控錄像后發現,兩人駕駛代步車故意與轉彎機動車發生碰撞,并向車主索要賠償。在證據面前,兩人如實供述了多次“碰瓷”詐騙的犯罪事實,并交代出幕后的主使者“小胖”及團伙成員。
11月9日,專案組獲得重要線索,團伙成員“大軍”和“小胖”約定再次作案。專案組分兵兩路圍繞和平長白島、鐵西區兩地的街路展開了大范圍蹲守。次日,和平區長白四街及鐵西區景星南街相繼發生兩起殘疾人代步車“被撞”事故,專案組民警立即出擊,將正在索要賠償的“大軍”“小胖”等人當場抓獲。隨后,其余10名涉案人員被全部抓獲。
“碰瓷”團伙集體作案
經審訊,綽號“大軍”的嫌疑人真實姓名為王某軍,有留學經歷,綽號“小胖”的嫌疑人真實姓名為張某春。兩人交代,自2015年以來,他們糾集王某林等10名社會閑散人員組成了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實施詐騙活動的犯罪團伙。團伙分工明確:有人負責提供車輛,有人負責幕后指揮,有人負責開車故意制造事故,有人負責與被害人和保險公司談賠償款數額等等。該團伙駕駛老舊的殘疾人三輪車在道路上尋找違法調頭、轉彎或者變道的車輛,特別是挑選車輛結實不易損壞且司機視線受限的貨車或者掛車,制造交通事故以此騙取被害人賠償款。
辦案人員透露,該團伙每次作案可獲得數百元至上萬元不等的賠償,得到錢財后馬上進行分配,其中一名嫌疑人在一次作案中就分了4000多元錢。該團伙已在沈陽各區“碰瓷”詐騙作案上百起,非法獲利上百萬元。因趙某學、何某民先期落網,成為該團伙最早受審案犯。而其他團伙成員正在審理中。皇姑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兩人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應對“碰瓷”要冷靜
針對此案,辦案人員特別提醒,被“碰瓷”戶盯上了不可怕,事實上,每一輛過路的車都有可能被盯上。所以,司機朋友應當從以下兩個方面來防止被“碰瓷”。
首先,不要違法駕駛。對于“碰瓷”專業戶而言,一旦看到有違法駕駛就知道機會來了,如壓線、逆行、違法掉頭等行為。而對于車主而言,一旦在這些時段被“碰瓷”,恐怕是有理也說不清了。并且,在違法的情況下,等待交警來處理,都會進行扣分、罰款,不少車主往往會選擇私了!
當車行駛至轉彎或交通混亂路段時要精力集中、細致觀察,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為,以防授人以柄。最好安裝上行車記錄儀,行車記錄儀為交通事故提供的證據,有時候比監控更清楚、明了。
其次,拿出電話報警。不管事故嚴不嚴重,在不與“碰瓷”戶身體接觸的前提下,是不建議離開現場的,應當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錄像并馬上報警。而交警收到報警后,就會對事故車、事故地點、駕駛證、當事人姓名等信息錄入系統存檔,對于屢次發生這類事件的人、車輛,交警就會判斷其是否是“碰瓷”專業戶。一般情況,如果你能認定他是“碰瓷”,并馬上拿出電話報警表現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碰瓷”專業戶往往就會自動放棄索賠,立刻逃離現場。
最后,向保險公司報案。現在基本上每個車主都購買了第三者責任險。所以在發生事故后,既無監控也無證據、交警也沒能發揮作用的時候,需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而“碰瓷”戶的醫療費用或其車輛的損失,都由保險公司承擔,把損失減少到最小。
綜上,記者也提醒大家,遇到“碰瓷”,不要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立刻給錢走人。事實上,正是如此反而助長了“碰瓷”這種歪風。做到手中有證據,按正規途徑報警,才是最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