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劉頭到田里干活,突遇大雨,往家跑,腳下一滑,摔了個四腳朝天,股骨摔裂了,兩個兒子聽說后,都開車回來了。但是,回來不一會兒,就吵起來了。
老劉家的倆兒子都是在城里賣水果的,都買了樓房,孩子也都上了大學,不差錢又孝順,今天怎么吵起來了?
有人就給村長發微信說了這事兒,村長接到信兒就來了。
原來倆兒子要接爹進城去養傷,但是不想帶繼母去。哥倆想把繼母送到她自己的兒子家里,老劉不讓,爺兒仨就吵吵起來了。
老劉趴在炕上需要人照顧,家里的農活也干不動了,需要雇人種地,雇人就需要錢。老劉跟兩個兒子提出要兄弟倆贍養自己和后老伴兒。
兄弟倆都表示自己家里沒有條件接兩個老人,只想把老頭接走,兄弟倆輪流照顧。
老劉很生氣,說:“你們媽死得早,我和老伴兒結婚20多年了,早就成為一家人了,多虧她給我洗衣做飯陪我,對我照顧得熨貼,你們養我,也得養她,我們不能分離。”
大兒子說:“贍養父母是兒女應盡的義務,我養你天經地義,但是,繼母有自己的孩子,應該由她的孩子承擔贍養她的義務。”
二兒子說:“把繼母送回她兒子家,你跟我們去城里,多簡單。”
老劉說:“老伴兒在我們家干活我們不攆,老了送給她兒子贍養,這是人干的事兒嗎?何況她的兩個兒子也都是在農村土里刨食的,生活不寬裕。不管怎么樣,我都不能扔下她不管,再說,越老越需要老伴兒,你們卻給我拆開,你們做買賣走了,我跟誰說話?”
爭論半天,兩個兒子都不肯接受父親的要求。老劉求村長說:“你幫我看看,我說的是不是那個理兒?人家年輕力壯的時候到我家,我們雙手歡迎,現在年老體弱,我們給送回去?”
村長說:“咱們都別吵吵,我微信聯系司法所的所長,讓他看看這件事兒法律是怎么說的,就按國家的法律法規辦唄,這有什么難的。”
視頻打開,老劉和他兩個兒子分別把自己的想法講了一遍。
所長說:“根據法律規定,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老劉再婚后,老伴兒陪伴照顧了他20多年,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兩個兒子的負擔,兄弟倆不但贍養繼母是必須的,而且還得給老太太送終呢。”
聽完所長的話,老劉的兩個兒子有些羞愧地低下頭不吱聲。
村長說:“你們也別接你爹進城了,還是讓老兩口在老家呆著,你們出錢,我這邊幫忙安排閑人過來幫忙照顧他們,你們時常回來看看。他們的地是種不動了,我看也別種了,我給張羅著租出去,也能有點進項。你們看看行不行?”
劉老大說:“我同意,這樣也好。”
劉老二說:“我哥同意,我也同意。”
村長說:“我現在起草一份協議,你們爺兒仨都簽字畫押,日后也好有個依據。”
老劉頭說:“村長就是村長,村長一來,都不出屋,事兒就給解決了。簽個協議,我也不多要,你們一個人一個月給我300元生活費,有病另算。”
3人都同意,村長就給寫了一份協議書,老劉頭父子3個人的手印兒像3朵小紅花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