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證下不來 強制捆綁保險 收取代辦費
孫先生投訴稱,自己在東風日產撫順東北汽貿瑞晟專營店購買了一輛軒逸經典,說好合格證兩個月給,但是現在臨時牌照已經過期,還是遲遲沒有等到合格證。不僅如此,該專營店還強制捆綁保險,辦理臨時牌照竟然還收取消費者800元代辦費。
合格證不見影
新車上牌遇阻
據孫先生介紹,去年11月5日,他在東風日產撫順東北汽貿瑞晟專營店(以下簡稱4S店)買了一輛軒逸經典,價值7萬多元,購車時銷售人員承諾兩個月內給車輛合格證,合格證到手后,車主即可為新車上牌照。
讓孫先生窩火的是,4S店銷售人員的承諾并未兌現。
1月6日,孫先生來到店內,店內經理告訴他,在去年年底前已經發放了一批合格證,但是不包括孫先生在內,因為孫先生買車時間算“比較晚的”。至于孫先生的合格證什么時候能發,對方表示:“就先等著吧。”
孫先生稱,等待合格證的這段時間,他多次與4S店溝通,催要合格證,4S店銷售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合格證抵押給銀行,暫時無法要回。
孫先生坦言,車輛由于沒有上牌一旦發生剮碰事故,保險快速理賠很麻煩,最讓他擔心的是,臨時牌照已經到期,每天都要繳納滯納金,而且車輛如果還未上牌,將不能正常上路行駛。對此,4S店也沒有任何賠償。
1月9日,記者聯系到該4S店銷售部門負責人劉經理,對方回應稱,要先了解車主的情況,再與車主私下聯系,便掛了記者的電話。
記者從多方打聽到,去年以來,汽車銷售行情低迷,由于合格證抵押給銀行辦貸款,經銷商資金周轉遇到一些困難,所以延誤了合格證的交付日期。
孫先生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受合格證延誤未辦理牌照的客戶在100人左右,他們已經建立了維權群,大家準備一起維權。
代辦臨牌價格翻了80倍?
孫先生還告訴記者,由于他是第一次買車,很多門道都不懂,4S店銷售顧問說購買了一輛新車,按照規定新車需要辦理一張臨時牌照來過渡,4S店說可以幫他辦理臨時牌照,但是要收代辦費,價格是800元。孫先生以為辦理臨時牌照就是這個價格,想也沒想就交了錢。
然而據記者了解,辦理臨時車號牌無需本人到場,可由他人代理,辦證費用為每輛車10元。
——臨時牌照有什么用?
臨時牌照是準予機動車臨時上道行駛的紙質機動車號牌,是指新購車輛在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臨時牌照是在車主取得正式牌照前的一種過渡牌照,它的法律效應和正式牌照一樣,在取得正式牌照后臨時號牌即作廢。
根據規定,新車只要上路行駛就必須辦理牌照(臨時牌照)。但是根據現實情況,這些規定被人們“靈活”處理。車輛短距離、短時間上路車主就不會特意去辦臨時牌照,這是一種不該出現的違規行為。
——臨時牌照辦理有“講究”
辦理臨時牌照的車主需要在經銷商的協助下準備好相關材料。購車者本人的身份證、購車發票、交強險保單(副本)以及車輛出廠合格證,以上四樣材料需同時準備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如果上牌車輛是進口車,車主還需要額外攜帶進口車憑證文件及復印件。
——臨時牌照使用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1.同一輛車申請臨時牌照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2.臨時牌照必須按規定懸掛。
根據規定,在不影響駕駛視線的情況下,所申請的臨時車牌至少必須將一張粘貼在前風擋玻璃左側或者右側,另一張則需張貼在后窗玻璃的左下角。若不按規定懸掛或未懸掛臨時車牌,都將被視為與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一樣,將被扣12分。
3.臨時牌照同樣受尾號限行影響。
與正式牌照一樣,臨時牌照也有一個屬于你的“專屬號碼”,在一些限行的城市,臨時牌照也同樣受影響,根據臨時牌照上號碼的尾數進行限行。因此,提醒廣大車主不要認為臨時牌照不受限行影響而開車上路,被交警抓到同樣面臨處分。
4.注意臨時牌照的限定行駛區域。
車管所核發的臨時牌照有兩種類型,分別是藍底和棕色底,其中藍底牌照只能在本市區內行駛;棕色底牌照則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行駛。
4S店捆綁銷售車險
大多4S店都是保險公司的兼業代理商,在車輛銷售利潤越來越低的情況下,4S店捆綁賣車險可以增加收入,因為他們會從保險公司那邊拿到很高的“返點”。
孫先生也遭遇了被4S店捆綁車險的陷阱。孫先生告訴記者,買車的時候,4S店的銷售顧問說,買車必須在店內上保險,包括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保費為2200元。
據記者了解,去年6月1日,《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出臺,其中規定,4S店強制汽車消費者購買指定保險險種屬違規行為。
根據《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汽車銷售維修經營者特定義務作了進一步明確:汽車銷售經營者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使用其配套產品和相關服務,不得限制、指定保險公司和強制購買保險險種。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下列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記者維權:4S店承諾春節后給合格證
1月11日,記者陪同孫先生一同前往東風日產撫順東北汽貿瑞晟專營店,可是在店內記者卻看到了不同的景象,本應該停滿展車的店內只剩下零星兩三臺車,據孫先生回憶稱,他1月6日過來的時候還不是這樣的,當時店內擺滿了展車。
店內工作人員表示,今天經理以上級別的負責人都到沈陽總部開會了,主要針對何時能發放車輛合格證的問題進行商討,具體情況還不清楚。對遲遲不能提車,車主的損失該如何賠償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只能等公司通知。
1月16日,記者與4S店經理取得聯系,經理表示目前正在陸續處理部分車主未發放合格證的問題,針對孫先生的情況,要等到春節后才能拿到合格證。對于孫先生反映的代辦臨時牌照收取800元錢的問題,經理表示這是銷售部門的問題,他先幫孫先生解決合格證的事兒,其他問題等拿到合格證之后再說。
無合格證影響上牌
車主可索賠
本報維權律師團成員、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越表示,車輛合格證是廠商出具代表該車符合國家對機動車裝備質量及有關標準要求的一項重要證明,即代表其所對應的車輛為合格產品。
更為重要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機動車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而申請機動車登記,車輛合格證(原件)是申請者必須提交的一份文件。
由此可見,車輛合格證是相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作為機動車交付給消費者時,必須同時進行交付的“隨車文件”之一,且是對于消費者后續進行車輛登記入戶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汽車銷售者在銷售汽車時,應當按照上述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向消費者隨車交付車輛合格證,否則構成違約,延期交付合格證給車主帶來的損失,可依據雙方約定賠償。
李越表示,上述案例中,消費者購車沒有得到合格證,車輛就不能辦正式牌照及保險等相關手續,雖然有臨時牌照可以上路行駛,一旦車輛肇事,消費者及經銷商都要承擔責任。
李越告訴記者,4S店在不能及時提供車輛合格證的情況下,將車賣給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定。如果銷售人員故意隱瞞或編造車輛合格證的去向,銷售方還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涉嫌銷售欺詐。
對于車輛的抵押手續無法從銀行取回造成消費者無法上牌照的情況已經屬于4S店的違約行為,但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內仍然無法取回辦理牌照的話,消費者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車輛的價款。也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收集4S店欺詐消費者的證據,要求4S店承擔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