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22日,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與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共同設立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正式揭牌啟用。這是和平區檢察院與和平公安分局強化偵查監督、提升刑事案件辦理質效的最新舉措,也開創了全市檢警協作的先河。
作為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重要平臺和關鍵抓手,辦公室由檢察院常駐檢察官與公安部門指定專員共同負責,通過常態化開展組織協調、監督協作、督促落實,增強檢警間溝通銜接、監督配合,從而在具體案件偵辦過程中達成統一認識、消除雙方分歧,在提升辦案質量、提高監督質效上形成有效合力,確保刑事訴訟活動依法、規范進行。
揭牌儀式前,檢警雙方召開第一次座談會,就推進內外監督銜接、建立聯合督辦機制、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快推進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機制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正式成立,標志著和平區檢警雙方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為檢察機關依法全面履行監督職責、公安機關依法及時高效開展偵查,均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