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葫蘆島市發布《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這是我省首個市域全時段煙花爆竹禁放令。
《通告》提出,在葫蘆島市市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通告》要求,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一切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非法行為。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不服從執法人員關于禁止燃放的要求,妨害執行公務的,依妨害執行公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懲處。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或舉報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