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王楚涵,2012年8月進入朝陽市龍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工作,現任朝陽市龍城區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團隊員額法官,先后多次榮獲龍城區人民法院先進個人、辦案能手等榮譽稱號,并于2020年12月,在全省法院“五個一百”評選活動中獲評辦案能手。
“女強人、辦案能手,極具責任心。”談起王楚涵,與其共事8年的龍城區法院書記員安大慶說,這位看似柔弱的女法官,小小的身軀內蘊含著巨大的正能量,她用一起又一起案件的成功審理,切實讓當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義的溫度。
傾情調解辦實事
“對于當事人來說,即使再小的案件也是大事。作為一名法官,必須以為當事人辦實事、解難事為目標,讓他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真正做到案結事了。”這是王楚涵一直遵循的人生信條。一直傾注調解工作的她,在來到龍城區法院9年的時間里,
先后成功調解近千起案件,被當事人親切地稱為“和事佬”。
“咚!”去年11月6日,隨著王楚涵手中法槌的敲響,周某等9人與朝陽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案,在龍城區法院分別開庭審理。
據了解,朝陽某公司資金鏈斷裂,近3年未能支付周某等9人工資。庭審中,王楚涵在征求周某等9名原告和被告意見的基礎上,分別對9起案件進行了調解。
調解中,王楚涵利用半天時間,一方面從法律角度出發向企業釋明相關法律法規,一方面從情感角度出發向周某等9人講明該公司遇到的難處,最終成功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
公平公正見真情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楷模”“有擔當法律衛士,負責任人民公仆”,采訪期間,記者見到了這樣兩面鮮紅的錦旗。
王楚涵告訴記者,2015年被告陳某江從原告劉某功處購置了價值77000元的PVC管,因陳某江欠30000元貨款一直未給付,劉某功將其起訴至龍城區法院。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陳某江給付原告劉某功貨款30000元。
“我是外省人,原想法院會向著被告說話,沒想到如此公平公正。”該案判決后,劉某功手持兩面錦旗來到了龍城區法院,一面贈送給了龍城區法院,一面贈送給了王楚涵和書記員安大慶。
清正廉潔守底線
“王法官,這個你拿著,請幫幫忙。”一次,王楚涵在審理一起案件時,原告稱自己將房屋租給了被告而非賣給了被告,拿著一個厚厚的裝有錢的信封找到了王楚涵,希望她能夠將房屋判給自己。王楚涵嚴詞拒絕,并對原告進行了教育。當判決結果出來后,敗訴的原告心服口服。
王楚涵說,作為一名法官,恪守清正廉潔是她的底線。從書記員到員額法官,王楚涵的心中始終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天平,而這也是她一直恪守著的初心。
記者手記
王楚涵用初心擔使命,用實際行動踐行一名法官的錚錚誓言。可是,對于家人,她能做的卻微乎其微。夜深人靜時,對職業的無悔、對家人的愧疚不時矛盾地涌上心頭,每當這時,她都會感到一種無奈。而在記者看來,這種無奈何嘗不是一種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