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來了,為了這一天,很多單位和部門已經準備了很長一段時間,拉標語、發宣傳單,走上街頭、走進校園、走進企業、走進醫院、走進鄉村集市……總之,就是以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執政之基、治國之本。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托舉著中國夢,承載億萬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學習憲法、尊崇憲法,正是為了“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做到這一點的關鍵則在于讓憲法精神厚植于人民心中,只有發自人民內心的真誠擁護,全社會都在法治軌道有序運行,全面依法治國才不會是“空中樓閣”。換言之,在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必不可少,但活動宣傳不能僅僅流于表面,也不能僅僅限于當天。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風成于上,俗化于下。”作為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反之,如果領導干部漠視法治,對普法效果的破壞作用也會非常明顯,并且級別越高,破壞性越強。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作為執法者,要帶頭遵守憲法、維護憲法,自覺把憲法作為判斷是非的準繩,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增強依憲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要著力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把憲法精神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同時,要把“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扛起來,把普法融入執法司法全過程、各環節,這就要求執法司法機關、執法司法人員不僅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還要讓人民群眾明白為什么這樣執法司法,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作為廣大人民群眾,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奉法者。當下,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越來越濃,法治的力量在一點一滴滲入日常生活。當遇到問題的時候,人們開始不是靠直覺去被動應對,而是自覺理性地去尋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正是法治中國開創的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