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委政法委近日印發《遼寧政法機關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采取20條工作舉措,全面建立系統完備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度體系、行之有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實施體系、制約嚴密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監督體系、堅強有力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體系,充分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推動遼寧高質量發展。
著力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體系,省委政法委明確要求全省政法機關堅持平等保護原則,保障各種所有制企業市場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服務標準平等、競爭機會平等,破除訴訟“主客場”和選擇性執法;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影響地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堅持摸實情、講實話、辦實事、解難題、求實效,發揚斗爭精神,及時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的涉法問題;突出結果導向,盡快建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成效評估通報機制,完善執法司法滿意度調查評估,用企業家滿意度作為衡量執法司法質效的重要標尺。
《方案》提出,制定政法機關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指導意見,明確政法機關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任務書;梳理政法機關執法司法服務各領域、執法辦案各環節多發、易發的“頑瘴痼疾”和瀆職濫權等問題,堅持刀刃向內,制定負面清單,明確禁止性規定;制定涉企業及其經營者刑事犯罪辦案指引,嚴格辦案時限、執法方式和證據標準,加快辦理進度、提升辦案質量、統一裁判尺度,提升企業家在遼安全感,營造安商、護商的良好法治氛圍;梳理法治化營商環境短板和企業家反映強烈的人身、財產安全突出問題,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任務書、時間表和路線圖,開展專項整治,補齊工作短板,穩妥解決突出問題。
《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目標任務,2020年,全省政法機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制度體系、實施體系、監督體系、保障體系全面建立;2021年,“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深入人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個個都是開放形象”要求轉化為政法干警行動自覺,政法機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重點任務取得全面突破;2022年,政法工作對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服務和保障作用充分顯現,政法機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成效位居全國前列,我省成為“厲行法治、崇法善治”的先進地區。
《方案》還提出,完善企業家溝通交流機制,制定規范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推動政企溝通交流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建立政法單位、營商環境建設部門、工商聯等共同參與的跨部門企業權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暢通企業及其經營者涉法訴求表達渠道,健全完善訴求移交、轉辦、答復、評價工作流程,依法及時解決影響地區營商環境的企業涉法涉訴問題;健全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加快推進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提高智能化管理監督水平;建立通報考評機制,設立紅(先進經驗)、藍(反面典型)榜,探索開展全省政法機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成效第三方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