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4月24日晚,撫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隊副大隊長李飛宏帶領民警和輔警在遼中環線高速公路石文收費站匝道口正常查處酒駕,當場查獲一名酒后駕駛人。經查,該人還涉嫌無證駕駛和偽造駕駛證等違法行為。
駕駛人張某勇被撫順交警抓獲
21時40分,李飛宏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遼DFQ7××”的黑色捷達車鬼鬼祟祟,形跡可疑,民警便上前攔截,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駕駛人測量結果為24mg/100ml,確認為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民警依法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此時駕駛人拿出了一本名為“王大進”的駕駛證。民警通過“警務通”查詢時,沒有該名駕駛人的信息,這引起了民警的警覺。接下來的對話詢問中,駕駛人剛開始一口咬定出示的駕駛證就是本人的,但經過經民警過反復盤問、調查,確認該名駕駛人在說謊。隨后被民警帶到大隊進一步調查。民警多次通過公安網身份信息查詢、駕駛證信息查詢,面對確鑿的證據,駕駛人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據交待,駕駛人本名為張某勇,出示的駕駛證是2018年末花了2000元錢通過在馬路邊看到的小廣告,留了微信,通過微信聯系辦假證的人,給辦假證的人發的本人照片和身份證號碼辦理一個準駕車型A2的假駕駛證。
最終,駕駛人張某勇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以及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三項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被處以罰款9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