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直部門決算公開文本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8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8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委對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推進平安遼寧、法治遼寧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入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指導推動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治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代管省法學會。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五)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六)組織開展政法領域調查研究,研究擬訂遼寧政法工作有關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省委提出建議,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起草、修改工作。
(七)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各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八)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九)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貫徹中央深化政法改革的決定和精神及省委具體要求。承擔省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社會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省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領導和具體管理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信訪局工作。
(十一)承擔省涉疆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納入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
2.遼寧省法學會
第二部分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5262.3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073.14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6.4%。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073.14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8.上年結轉和結余189.24萬元,占收入總計的3.6%。主要是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03.46萬元,增長56.6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財政要求,2018年遼寧省法學會納入了政法委的預算單位,故2018年決算的收入統計口徑增加了遼寧省法學會。二是由于機構改革等原因,2018年鐵路護路聯防業務經費大幅增加。
(二)支出總計5082.82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79.1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42.87%。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21.6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3.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55.26萬元,資本性支出18.6萬元。
2.項目支出2903.67萬元,占支出總計的57.13%。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4.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89.22萬元,增長59.16%,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財政要求,2018年遼寧省法學會納入了政法委的預算單位,故2018年決算的支出統計口徑增加了遼寧省法學會。二是由于機構改革等原因,2018年鐵路護路聯防業務經費大幅增加。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179.56萬元。
主要是項目支出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增加14.25萬元,增長8.62%,主要原因: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082.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15萬元,項目支出2903.67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889.22萬元,增長59.16%,主要原因:人員支出有所增加。與年初預算相比,2018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2.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0.03%,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101.53%。
(二)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082.82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48.19萬元,占91.4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2.02萬元,占4.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6.85萬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5.77萬元,占2.08%。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48.19萬元,具體包括:
(1)行政運行1744.52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5.8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經費的增長。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021.38萬元,主要是項目經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1.77%,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項目經費結轉。
(3)其他公安支出1882.29萬元,主要是項目經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7.7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項目經費結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2.02萬元,具體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33.22萬元,主要是退休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1.5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退休經費減少。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78.8萬元,主要是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3.4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保險增加。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6.85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醫療116.85萬元,主要是醫療保險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3.2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保險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5.77萬元,具體包括:
住房公積金105.77萬元,主要是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8.0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積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58.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7.3萬元,公務接待費4.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6.4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7.3萬元,主要用于等,2018年參加出國(境)團組1個,累計1人次。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增加7.3萬元,增長100%,原因是按照財政要求,2018年遼寧省法學會納入了政法委的預算單位,故2018年決算的統計口徑增加了遼寧省法學會。遼寧省法學會2018年參加中國法學會主辦的非洲法學會論壇,發生了因公出國費7.3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2018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2018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0.51萬元,下降100%,主要是厲行節約等原因。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5.06萬元,比上年增加8.69萬元,增長23.89%,主要是原因是按照財政要求,2018年遼寧省法學會納入了政法委的預算單位,故2018年決算的統計口徑增加了遼寧省法學會。遼寧省法學會2018年發生公務用車維護費9.9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0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輛運行。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9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79.1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705.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473.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政法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73.85萬元,比上年減少102.35萬元,降低17.76%,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政法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車輛9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1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3輛,機要通訊用車3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1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委組織對2018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5個,涉及資金2995.7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100分。
通過績效自評未發現預算項目管理存在問題。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反映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水體(項):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處理、水污染防治、湖庫生態環境保護、水源地保護、國土江河綜合整治、河流治理與保護、地下水修復與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29.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30.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2.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設項目貸款貼息(項):反映根據國家規定用于特定建設項目及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中西部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項目設施貸款的財政貼息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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