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次憲法的修改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范,推動全面依法治國邁向更高水平,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新的里程碑,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的根本法治保障。
新修訂的憲法,在總體保持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與時俱進、完善發展,載入了黨的十九大確立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確定的新的奮斗目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所取得的成果,展現了新時代黨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
作為國家根本法,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是治國安邦之重器,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治國理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是依法治國的重大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堅持依憲行政。”“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軌道,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的水平。”這些論述充分展現了高度重視發揮憲法重要作用、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的法治思想,也為實施憲法、實現善治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符合時代發展規律的憲法才有旺盛的生命力,才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駕護航。當今中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時期,處于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階段。這次憲法的修改,使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推進治理現代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描繪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