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迅猛發展,“互聯網+餐飲服務”等新興行業快速興起。網絡餐飲服務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卻在行政管轄、案件調查、證據固定、行政處罰、消費維權等方面帶來一系列問題。
鞍山市工商局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牽頭單位作用,推動協同管網進程,主動與鞍山市食藥監局多次研究商討,聯合印發《鞍山市第三方交易平臺網絡訂餐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網絡餐飲服務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通過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配送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義務,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督促平臺履責。《規定》中明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應嚴格落實備案登記、審查記錄、公示信息、抽查檢測等責任義務,不斷加深監管部門和平臺的合作,打破信息壁壘,實現數據互通,把好準入關。
規范店鋪經營。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相關資質,履行公示義務,做好原料和加工過程的管控,不斷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網絡餐飲行業健康發展。
嚴控配送環節。嚴格落實“送餐人員應按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明,送餐時應穿著清潔工作服”的規定,保證送餐容器和包裝材料應清潔、密閉、完好,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確保網絡餐飲“最后一公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