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們將在城市主干路、學校、大型商超等人員密集場所適時推出頭盔‘租借’‘共享’服務,方便一時疏忽臨時忘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便捷獲取使用安全頭盔,以點帶面,持續增強廣大市民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的意識。”在近日召開的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現場推進會上,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從即日起,我省將開展安全頭盔佩戴和電動自行車上牌“雙率”提升行動,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規范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減少交通事故傷亡。
行動中,交警部門采取“平峰+高峰+夜查”循環勤務模式開展集中勸導,堅持柔性執法教育,采用多種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遵法守規佩戴頭盔。針對學生家長和外賣快遞從業人員等主要群體,則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加強對學生、家長宣傳教育,并通過發布即時配送行業文明出行紅黑榜等方式,推動快遞外賣人員文明守法出行。此外,針對集中用工群體,公安機關將聯合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對轄區臨時或季節性集中用工大戶進行摸排,督促用工主體建立務工人員使用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和佩戴頭盔制度,加大自檢自查力度。
在登記上牌方面,各地會根據當地實際設定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停止發放時間,并向社會廣泛公告,教育引導群眾應上盡上。公告過渡期號牌停止發放之后,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禁止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此外,交警部門將統籌開展勸導和登記上牌工作,全力推動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開展帶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