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們立即配合被害人家屬取出提存的保證金,確保被害人家屬及時得到賠償款?!?月9日,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鄧貴雨對記者說。日前,銀州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首次適用了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
案發當天,王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與被害人趙某發生交通事故,致趙某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承擔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趙某承擔次要責任。案發后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銀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作為承辦檢察官,鄧貴雨經過認真審查認為,王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犯罪,但其系過失犯罪。肇事后,王某能夠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對趙某進行施救并在現場等候,且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在偵查階段即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鄧貴雨開展命案關懷工作,第一時間來到趙某家中進行走訪。經了解,趙某家境比較困難,祖孫三代人共同居住在一個不到50平方米的房屋內,且趙某兒媳即將面臨生產。“對于這個家庭來說,一定的經濟補償十分必要。”鄧貴雨及時將司法救助線索移交本院相關部門。
隨后,鄧貴雨依法訊問了王某,其表示愿意盡其所能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但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始終存在分歧。為徹底解決雙方分歧,鄧貴雨在經過兩次深入調解后,決定啟動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辦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7月29日,銀州區檢察院經過召開公開聽證依法對王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8月1日,趙某家屬在銀州區檢察院的配合下順利取出了提存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