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多虧了檢察院,這對母子才獲得了基本的生活保障,過上了相對安穩的日子,真心感謝檢察院,感謝黨和政府……”司法救助對象劉某的表嫂趙某娟緊握檢察官的手,心中滿是感激。
日前,省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部會同撫順市人民檢察院、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檢察官趙景川等人一同到清原縣灣甸子鎮回訪司法救助對象劉某。
2020年12月,智力殘疾又無勞動能力的劉某因生活瑣事與丈夫張某華發生口角,其丈夫多次用剪刀扎向劉某和自己,欲殺死劉某后自殺。后經鑒定,劉某為輕微傷。2021年7月7日,清原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未遂)罪判處張某華有期徒刑五年。劉某與張某華育有一子,因智力障礙,9歲剛上小學一年級。案發后,劉某及兒子張某被接回其父母家中生活。劉某母親有智力障礙且殘疾,妹妹上小學。全家5口人僅靠劉某父親一人外出打工艱難度日。2021年2月,清原縣檢察院在辦案時同步為劉某開展了司法救助,依法給予劉某國家司法救助金3萬元。
回訪中檢察官們了解到,司法救助金實現了專款專用,有效緩解了劉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考慮到劉某家的情況,縣檢察院聯合當地鎮政府,委托劉某的表嫂趙某娟代管記賬,并由鎮政府民政部門協助監管救助金的使用情況。”清原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表示。清原縣檢察院將劉某一家的情況移送縣政府和鄉村振興部門,縣政府決定繼續保留劉某與張某二人的低保待遇,同時,協調民政部門為張某辦理“事實孤兒”認定,發放“兒童福利證”。在此基礎之上,該院協同縣婦聯、縣工商聯和張某華服刑的撫順第二監獄多次開展走訪慰問和跟蹤幫扶。
在省檢察院掛職的新疆塔城地區檢察分院檢察官助理張婷表示:“在省檢察院第十檢察部工作學習期間有很多感觸,特別是遼寧檢察機關黨建與司法救助深度融合等創新做法、工作中體現出的檢察為民情懷非常值得學習,我一定要把遼寧的經驗做法帶回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