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楊某駕駛車輛與行人發生碰撞,導致行人當場死亡。經認定,楊某負主要責任。這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自己的職業而引起了檢察官陳慶新的注意,最終,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某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檢察官說案
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陳慶新
嫌疑人楊某擔心自己交通肇事的行為會拖累企業,所以面對追問,一直隱瞞不肯說是企業的經營者。而我們在實地調查中得知,該企業有員工100多人,不少人和楊某一樣是殘障人士。楊某在疫情期間沒有裁員,工資照發,我們通過耐心解釋法律條文,提存保證金解決后顧之憂,使雙方化解了矛盾,達成了諒解協議。案件結束后,我院“碩士團”還主動走訪幫扶企業。
“你不要再追問這個事了,我交通肇事,跟我是干啥的沒有關系。”在我們提前介入案件時,問及楊某的職業,他總是躲躲閃閃不予回答,后調查了解到,他經營一家企業,但求證時,他又拒絕承認,于是我們決定實地走訪調查一下。
為了減少楊某的抵觸情緒,我們首先聯系了當地街道,在街道工作人員的協調下,順利走進了楊某的企業。這是一家機械生產企業,員工有100多人,其中不少人和楊某一樣是殘障人士。
當時員工們告訴我們,楊某對大家很負責任,疫情期間沒有裁員,工資照發,楊某經常一個人出去跑業務。
然而自2020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以來,物流運輸成了大問題,產品賣不出去,企業經營岌岌可危。楊某擔心自己交通肇事的行為會拖累企業,所以對職業一直隱瞞不說。
楊某后來對我說:“我的企業倒了不要緊,可我這些兄弟們可咋辦呀?他們的家庭咋辦?”
通過了解,我們決定幫助這個企業,幫助這100多名員工。
我們主動聯系了被害人家屬,想要幫助雙方化解矛盾。被害人的父母情緒激動,我們便一次又一次地登門拜訪,下苦功夫化解積怨。我們通過耐心解釋法律條文,提存保證金解決后顧之憂,最終打動了被害人家屬,雙方化解了矛盾,達成了諒解協議。
隨后,犯罪嫌疑人楊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經過公開聽證、審委會決議,我院對楊某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至此,這起交通肇事案件結束了,但我們的工作還沒有結束。為了幫助民營企業疏通物流堵點問題,我院“碩士團”還主動走訪問需企業,目前,楊某的企業已平穩駛入了發展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