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省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推進會上獲悉,省高級人民法院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設計,推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5+5+5+1”工作體系,體系化、項目化、清單化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據介紹,“5+5+5+1”工作體系層層遞進,特色鮮明。第1個“5”,是堅持刀刃向內,進一步解決法院自身存在的頑瘴痼疾。包括開展“涉市場主體超審限案件”“涉市場主體執行案款發放不及時問題”“勝訴退費不及時”“不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和“年底不立案”等5個專項整治,全力解決歷史欠賬。
第2個“5”,是立足執法辦案,努力滿足市場主體需求。發揮司法打擊效能,開展“依法打擊侵犯市場主體人身財產安全”“打擊虛假訴訟”專項活動;發揮司法保護效能,開展“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實質化解行政爭議”和“涉特殊主體執行積案清理”專項活動。
第3個“5”,是延伸司法服務。開展5個“我為企業辦實事”專項活動,包括開展“企業辦案不用找關系”“企業辦事不用找關系”“企業反映問題不用找關系”“推動多元化解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減輕企業訴累”和“涉企法律服務”專項活動。
最后一個“1”,是深化涉企案件生產經營影響評估。這項舉措是去年省法院在全國法院率先提出的一項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創新性舉措。今年,全省法院將持續深化《關于對涉企案件實行生產經營影響評估的辦法》,切實將執法辦案對企業生產經營影響的評估工作納入辦案的必經程序,進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審判質效,將司法活動對企業生產經營影響降至最低,持續向外界傳遞遼寧法院傾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強烈信號。
下一步,全省法院將以“專、精、實”的方式深入推進“5+5+5+1”工作體系。“專”,指16項工作任務均有專門方案、專班推進;“精”指精準施策;“實”指舉措實、效果實。同時,省法院將完善調研、督導、考評機制,激勵全省法院干警全員參與,攥緊拳頭,形成合力,將對舉措不實、整改不力、效果不明顯的法院適時進行約談,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法院及主要責任人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