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沈陽檢察機關如何保障涉疫案件快審快辦?犯罪嫌疑人是否還能順利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這期間,“偵檢協作辦公室”是如何發揮作用的?
據介紹,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助力“振興新突破 我要當先鋒”專項行動,今年2月底,沈陽市檢察機關已實現在15個區(縣)“偵檢協作辦公室”的全覆蓋,以制度化和規范化為保障,共同提高辦案質量、增強打擊合力、維護司法公正。
數據動態共享
提升監督時效
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不停擺,沈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及時與沈陽市公安局法制部門進行溝通,依托“偵檢協作辦公室”建立了涉疫案件數據實時共享機制,動態掌握全市涉疫刑事案件立案情況,通過案情通報、協商會商等機制,加強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在切實保證疫情防控任務的基礎上,有力精準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
建立“綠色通道”
提高辦案質效
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依托“偵檢協作辦公室”建立涉疫案件“綠色通道”,公安機關立案后,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報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及時派員提前介入,在綜合研判案情基礎上,將后續取證方向、證據標準和法律依據等信息迅速反饋給公安機關,保障涉疫案件高質高效辦理。
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王某某涉疫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托“偵檢協作辦公室”加強溝通協調,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在確保案件質量的前提下實現快捕快訴,僅用一周時間就完成了提前介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認罪認罰、出庭公訴等工作,用實際行動維護了社會公共秩序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遠程視頻助力
“零接觸”辦案
沈陽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偵檢協作辦公室”溝通配合作用,疫情防控期間協調看守所開展遠程視頻提訊、認罪認罰協商具結、同步錄音錄像等工作。在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時,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辦案質效不打折扣。
依托“偵檢協作辦公室”,助推涉疫案件辦理提質增效,這既是應對疫情防控要求下檢察辦案的一次創新舉措,也是推動檢警信息化協同辦案的一次有益嘗試,對保障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長期、穩定運行,對推動案件辦理更加規范、高效,對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