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現在開庭!”4月19日,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起,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庭敲響了公司減資糾紛案提級管轄“第一槌”。
該案當事人針對減資程序是否合法,原告要求被告返還減資款項及利息是否應予支持產生爭議,因該案還牽涉破產重整程序中股東身份的確認及此類糾紛原告主體資格認定標準問題,是公司法與企業破產法相銜接面臨的新課題,法律關系復雜,法律沒有相關明確規定,屬于在法律定性、法律適用上存在困難的新類型且疑難復雜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指導意義。
此前,此案經由某區人民法院申請,沈陽中院經審查決定提級管轄并立案受理。疫情防控期間,合議庭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線上庭審,充分保障當事人陳述、舉證質證、辯論的訴訟權利,收到良好效果。下一步,將對案情及法律適用進行深入研判,推進案件辦理。
據悉,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以來,沈陽中院通過提前謀劃、加強協調、拓展程序,保障新型提級管轄機制切實落地。制定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提級管轄實施細則(試行)》,穩步推進提級管轄工作機制的深度發展。沈陽中院將進一步細化完善提級管轄運行規程,加強與省高級人民法院、轄區基層法院的溝通協調,為提級管轄的切實落地提供全面的配套制度支持。同時,沈陽中院將積極探索提級管轄案件的成果轉化,推進提級管轄案件“審理一件,指導一片”,進一步加強轄區適法統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