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4月15日,記者從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充分發揮偵查監督協作與配合辦公室職能作用,提前介入一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
今年3月24日,佟某楊從吉林省長春市疫情風險重點管控地區返鞍后,提供虛假行程碼,逃避疫情防控檢查,故意隱瞞高風險行程軌跡,未向村委會主動報備,未遵守相關隔離管控的要求,進入社會后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3月25日,佟某楊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立案偵查。
案發后,鞍山市區兩級檢察院對該起涉疫案件高度重視,迅速反應,千山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由檢察長負責、分管副檢察長主辦的專案組,充分發揮偵查監督協作與配合辦公室職能作用,提前介入該案,了解案情,認真聽取偵查人員案情介紹,就法律適用、抗拒疫情防控行為與引起疫情傳播或傳播嚴重危險的因果關系認定、偵查取證等相關問題展開充分討論,并對下一步偵查方向提出了明確的意見建議,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千山區檢察院將持續跟進,嚴格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貴,從嚴從快從重打擊涉疫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