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實際檢查工作中,我們會分批次抽取檢驗農產品,一次抽檢重量一般都在3公斤,重量或者數量不夠是會影響檢驗結果的。”日前,在檢查現場,特邀檢察官助理丁超和檢察官交流著抽檢樣品的工作經驗。丁超現任沈陽市于洪區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隊隊長,作為特邀檢察官助理,他在工作中不僅助力辦案,同時也傳授其特長領域的工作經驗。
為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檢察院、于洪區農業農村局于日前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行動,重點監督檢查平羅街道的農產品種植基地,同時展開農產品農藥殘留抽檢工作。
“不能單純借用外腦,而是應該學用兼顧,要向在專業領域有豐富經驗的檢察官助理們學習知識,這樣可以在實際辦案中迅速抓住案件重點,在開展提前介入、指導證據收集等工作上有效指導辦案。”一同參加聯合檢查的檢察官表示。與以往辦理案件不同,在聯合執法檢查行動中,檢察官與特邀檢察官助理一起走進大棚,走到“菜籃子”邊上,學習經驗交流心得,提升辦案技能。
此次行動針對種植基地農產品種植全流程進行了細致的檢查,從檢查結果來看,情況較好,沒有發現違禁農業投入品。
“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農業產業的健康發展。發展現代農業、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質量安全是關鍵。”在檢查完畢后,檢察官對蔬菜種植基地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開展了普法宣傳工作,簡要介紹了《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使大家認識到了農產品安全的重要意義和違法的嚴重后果。特邀檢察官助理對種植基地的種植流程也提出了優化建議,規范農產品種植工作,確保生產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