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遼寧長安網訊?為了規范輕傷害案件的辦理,及時懲治犯罪,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真正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日前,沈陽市恒信公證處與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共同簽署了《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實施方案(試行)》,正式建立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
據悉,去年12月,王某某和被害人因車輛擋路問題發生糾紛,王某某將被害人的面部打傷,經鑒定傷情為輕傷二級。案發后,王某某如實供述了案件事實,并積極表明了賠償意愿,但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公安機關將本案提請審查逮捕。查明案件事實后,檢察官考慮到王某某犯罪情節較輕,自愿認罪,且有賠償意愿和賠償能力,決定對其適用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
前不久,王某某在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見證下簽署委托書,委托家屬提存賠償保證金,家屬到沈陽市恒信公證處辦理保證金提存公證,公證員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了審查,告知了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該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后果,耐心指導其將賠償金匯入指定賬戶,并加快為其出具了公證書。檢察機關最終對王某某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