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感謝法院,是你們讓我們拿回了被拖欠這么多年的工資。”日前,17名農民工在朝陽縣人民法院拿到了被拖欠近4年的工資款,紛紛對法官豎起了大拇指。
2017年,賈某軍、賈某臣等17位農民工在朝陽縣某項目工地務工過程中,被該公司項目承包人拖欠17.6萬余元工資款。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經過朝陽縣法院執行局多方工作,被執行人賈某、徐某仍未能及時支付17名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款項,朝陽縣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賈某、徐某列入失信人名單;其間,該院執行工作人員通過大數據等技術發現,被執行人還存在隱匿轉移財產的跡象,隨即,該院將一公司準備支付給被執行人的一筆工程款項及時劃扣,用于支付賈某軍、賈某臣等17位農民工的工資款項。
據了解,去年,朝陽全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行動“1+4方案”以來,朝陽縣人民法院深入開展推進“法治良好”專項行動,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堅持法治思維,依法約束市場主體,積極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快立快審、快判快執,同時積極開展府院聯動,形成合力共治農民工欠薪問題,全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下一步,朝陽縣法院將進一步深化做好涉農民工工資執行案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認識,高效為民執行,切實將涉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生效裁判執行到位,全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持續深入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