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這個微法院小程序,操作簡單,網上立案特別省事,準備好材料一提交就可以,‘掌上法庭’也太方便了,案件的立審調都在網上,節省了雙方當事人的時間成本和訴訟成本。”近日,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這起案件從立案、送達到調解,均在網上辦理。整個辦案過程,雙方當事人均沒有到法院去,真正實現了“云上”調解,指尖辦案。
該案的原告為山東某公司,辦公機構在北京市朝陽區,被告雖戶籍在沈陽市鐵西區,但卻在外地工作。受疫情影響,且雙方當事人都在外地,當事人代理律師通過遼寧移動微法院小程序遠程立案后,法官在送達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時選擇了電子送達的方式。
開庭前,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卞志霞征求雙方意見后,引導雙方當事人下載了相關程序并進入“掌上法庭”,核對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有關事項、在調解工作期間進行了證據提交和質證,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制作調解筆錄和調解協議后,雙方在平臺上進行確認簽字,調解即告完成。
該案的整個辦理過程中每個環節用時都大幅壓縮,既讓法官在程序性和事務性工作上花費最少的時間和精力,專注于辦案的重點環節、提高了辦案效率,又讓當事人尤其是外地當事人不用多次到法院,減少了當事人遠途往返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最新修訂的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辦案人首次以電子方式給雙方當事人送達了民事調解書。“作為新時代的法官,要不斷更新審判觀念、創新工作方式,根據案件不同情況積極引導當事人應用科技手段參與到訴訟活動中來。”接受采訪時,卞志霞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