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遼寧長安網訊?? 近日,凌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并宣判一起危險作業犯罪案件。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實施以來,錦州兩級法院首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危險作業罪案件。
? ? ? ? ? 2021年7月上旬至2021年8月25日,被告人李某、徐某某在凌海安屯鎮某村一間院子內,未經依法批準或許可,擅自從事汽油的買賣、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法院審理后認為,二被告人未經依法批準或許可,擅自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的生產作業活動,并有發生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危險作業罪。凌海市法院以危險作業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徐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 ? ? ? ? 承辦法官介紹說,近年來,少數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面對高額的違法利潤,無視行政處罰措施,安全風險隱患赫然存在。“危險作業罪”入刑,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法規依據,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公正高效審判,能夠打擊安全生產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守護百姓一方平安。